如果您的客户中有大型的企业,您会发现,他们有多个结算人员,很多人来店里做活,公司名称一样(或者说最终开票的名称一样),但是账是记在不同的人名下,印特产品中开单、记账、对账都需要明确客户主体的,因此,对于一个单位有多个结算对象时,您必须分开建立多个客户资料档案。
如:“北京大方装饰有限公司”下有策划部的张三和市场部的李四是两个独立的财务结算人,那么请登记“北京大方装饰有限公司(张三)”、“北京大方装饰有限公司(李四)”两个客户,或者登记“北京大方装饰有限公司(策划部)”、“北京大方装饰有限公司(市场部)”。一旦部门或结算人的情况分清楚了,日后这些客户新建工单时,要求前台必须问清楚来做活的人,账是记在哪个部门或结算人名下,才能很好的规范客户记账信息。如果您不遵循此原则,或者前台开单不问清楚记在谁的名下,等待您的将是每个月烦不胜烦的账务清理工作。